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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2-05-10
談境外公司
許多客戶創業時經常來問我:要不要設境外公司?如果要設,是要選哪裡的境外公司?開曼(Cayman Islands)?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 BVI)?賽席爾(Seychelles)?薩摩亞(Samoa)?馬紹爾(Marshal Islands)?百慕達(Bermuda)?巴哈馬( Bahamas)? 還是香港、新加坡?

其實,我在不同的場合都有談到境外公司的問題,我甚至在「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一書中也提到,我發覺台灣的新創公司對境外公司普遍有著某程度的執迷。

並不是說境外公司不好,而是境外公司的成本絕對比你想的高。一開始設立費用跟之後的每年年費、經濟實質申報費都是不小的開銷,加上如果公司資本、章程或董事名冊有變更等,都有額外的收費。另外,如果股東之間有糾紛的話,因為牽涉到外國法律,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更別談萬一股東過世可能引起的繼承程序跟成本問題。(是的,你有想過境外公司股份如何繼承的問題嗎?)

多數想設境外公司的人,還是著眼於節稅的效果。不過,究竟能省多少稅,不無疑問。請注意,2023年起台灣就要開始施行建立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照這個趨勢下去,可以想見以境外公司節稅所要付出的行政成本會逐漸提高,節稅的效果卻會慢慢下降。

我經常在幫客戶設立境外公司,但在設立之前,我都會跟客戶好好談過,了解客戶到底需不需要、適不適合設立境外公司。

如果真的要設立境外公司,我的看法是找大的司法管轄區,千萬不要只從設立費用及年費的多寡來選擇。這是因為大的司法管轄區後續配套的資源比較多,修法動態上也比較能切應符合國際的需求。

例如,塞席爾(Seychelles)公司曾經在國內流行一段時間,因為設立費用較低,當時有不少人都紛紛選擇設立賽席爾公司。但從2021年開始,塞席爾公司都必須開始繳交公司會計記錄,一定規模或從事貿易業務的塞席爾公司還必須繳交財務報告。此規定一出,國內塞席爾公司哀鴻遍野。

如前面所說,設立境外公司不會便宜。但如果真的還是要設立境外公司,既然都要花錢了,就儘量選擇比較大的司法管轄區,相對才是穩健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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