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立遺囑應注意的事項
發佈日期:2020-10-13
立遺囑應注意的事項
立遺囑應注意的事項
張榮發先生遺囑導致了長榮家族內鬥,引起社會的關注,卻同時也開始讓社會大眾思考預先安排身後事的可能。
在立遺囑階段,當事人當然是要盡量在法律以及稅務面上都作好遺產的安排與規劃,必要時應找律師協助。而除了特留分的規定必須考慮外,生存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生前特種贈與的歸扣、以及繼承人債務的扣還義務也應一併考慮進去。除此之外,還有下面幾點建議:
1. 實務上經常可見遺囑人的財產散落於國內外,同時也包含境外公司的股權。在遺囑的規劃階段,遺囑執行人就應事先了解海外資產的繼承規定及方式,及早準備,切莫等到遺囑人過世後才開始摸索。例如,絕大部份的專業人士都以為所有境外公司的管轄區盡皆免稅,但事實上有極少數境外公司管轄區仍有申報遺產稅的規定,也許稅率並不高,但委托當地代理人申報的程序費用極其可觀。
2. 這幾年最高法院屢有判決強調遺囑的嚴格要式性,遺囑的見證人必須全程參與遺囑製作過程並與聞遺囑人的真意,才會被認為是合格的遺囑見證人,遺囑也才會有效。
(說明:本文為作者個人意見,屬一般性資訊。任何個案或具體事實的法律適用仍應請專業律師依個別情況給予正確之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