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藝術品及歷史文物的出借
發佈日期:2023-01-16
藝術品及歷史文物的出借
許多基金會、收藏家、家族辦公室因為業務或興趣的關係,都藏有藝術品或歷史文物,日積月累,他人經常聞風而來要求出借。

在處理這方面的業務時,我經常被問到:如果要出借藝術品或歷史文物給他人展覽時,要注意哪些地方?

出借藝術品跟歷史文物,對出租人有相當多的好處。對出租人來說,出借藝術品跟歷史文物,能夠增加藝術品跟歷史文物的大眾能見度跟知名度,促進對藝術品及歷史文物的研究,進而提升藝術品跟歷史文物的價值。除此之外,從經濟的角度來看,出租除了有時會有出租收入外,也可能因此節省出租人自己的保險成本,可謂一舉數得。


然而,出借藝術品跟歷史文物,當然有其風險,要考慮的問題相當多。在決定哪些藝術品或歷史文物要出借時,事前就應該評估這些藝術品跟歷史文物的狀態適不適合、能不能出借。如果評估覺得適合,出借契約一定要明確寫是出借哪些藝術品或歷史文物,出借標的之範圍一定要清楚明確。

除此之外,出借合約還需要針對許多事項進行約定,以下揀選重要的簡述之。

第一:出借的位置

藝術品或歷史文物出借後,會在哪裡做什麼?出借位置跟藝術品或歷史文物所承受的風險息息相關,必須明確地寫在出借合約裡。

第二:出借期間

出借期間應該有明確的起訖日。另外,也應該考慮合約是否允許提前終止出借以及提前終止的條件。

第三:保險

為了保護藝術品及歷史文物,出租人會要求承租人對出借標的進行保險,保險費應該由承租人負擔。此時應該注意,保險是否是nail to nail的保險? 保險的有效期間是否能完全覆蓋保護出借標的?還有,保險底下認可的出借標的價值是多少?當然,如果選擇一個在藝術品及典藏文物出借有豐富經驗、良好信譽的保險公司,會省事不少。

第四:運送安排與費用

藝術品與歷史文物的運送,需要專門的技術及人力,尤其是如果是跨國出借,還會牽涉到報關作業的細節事項。運送的費用通常由承租人負擔。

第五:重製權利

展覽藝術品與歷史文物時,承租人可能會需要以照片、攝影等方式重製作品。問題是,重製權利如何管理?出借合約也應該約定清楚。實務上出租人相當容易忽略這個問題,事後才發現重製照片以非預期的方式散佈,無形中減損了標的價值,後悔萬分。因此,出租人不可不慎,應就重製權利的條文,耐心及細心地與承租人進行談判與約定。


(本文僅一般狀況的介紹及描述,非正式學術文章,亦非對個案的法律建議。讀者如有個案的法律建議需求,仍應獨立尋求律師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