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省了遺產稅,卻增加了房地合一稅?
發佈日期:2023-03-16
省了遺產稅,卻增加了房地合一稅?
現在房價高,許多年輕人買不起房,只好等著繼承爸媽的房子。從節稅的觀點來看,過去民眾都有一種觀念:同樣一筆錢,換成不動產的形式讓小孩繼承,會比以現金形式讓小孩繼承有利。但是,這樣的觀念不完全正確,如果小孩在繼承房子後短時間內出售房屋,要繳交的房地合一稅可能遠高於節省下來的遺產稅。

以不動產的形式讓小孩繼承之所以會比現金節省遺產稅,是因為土地跟房屋是分別按照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來計價計算遺產稅,而不是用市價來計算。因為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通常比房子的市價來得低,因此與用現金形式讓小孩繼承財產的狀況相比,用不動產傳承財產給小孩能夠產生節省遺產稅的效果。

不過,成也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敗也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

當小孩繼承房子後如果需要出售,會需要繳交房地合一稅。在計算房地合一稅的時候,小孩取得房子的成本會以繼承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而不是以爸媽當初買房子的購買成本來計算。相較之下,爸媽如果生前就出售房子,可以用購買價格來當取得成本,因此繼承後如果短時間內出售房屋,小孩被認定的課稅所得往往是比爸媽生前就出售房子的課稅所得要來得高。

當然,你會說:爸媽生前就出售房子,將不動產換成現金給小孩繼承,要繳的遺產稅會因此增加。不過,由於遺產稅的稅率最高20%,但房地合一稅稅率在持有超過10年的情況才會低於20%,短期持有甚至稅率可高達45%(2年內出售)或35%(2-5年內出售),因此即使以現金形式讓小孩繼承有可能要交較高的遺產稅,但增加的遺產稅有些時候仍比小孩繼承房屋後日後要繳交所增加的房地合一稅低。

因此,以不動產的形式讓小孩繼承財產,會比以現金形式讓小孩繼承有利,這說法不是絕對的。究竟以不動產的形式讓小孩繼承有利節稅,還是以現金形式讓小孩繼承有利節稅,每個個案狀況並不相同,需要經過仔細評估才是。


(以上討論均以不動產交易新制房地合一稅為準,不考慮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的情況。以上討論亦不考慮適用自住優惠、重購退稅、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的情況。)

 
(本文僅一般狀況的介紹及描述,非正式學術文章,亦非對個案的法律建議。讀者如有個案的法律建議需求,仍應獨立尋求律師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