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NFT屬於有價證券?談Dapper Labs發行Moments案
發佈日期:2023-03-20
NFT屬於有價證券?談Dapper Labs發行Moments案
                                                         本文由許杏宜律師編輯及審定

近年來,不同於傳統實體紀念商品的發行,眾多藝人、創作者及文藝機構掀起了NFT加密貨幣的發行熱潮,此新潮的數位資產,吸引了許多人的爭相搶購。發行NFT除了讓創作者能有更多持續創作與分潤的機會,也讓企業得透過NFT的行銷手法,以打開知名度並獲取實體的收入。

在過往,美國並不視NFT為有價證券,但最新有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對NFT的性質,史無前例做出了的新見解,認定有些NFT可能是屬於有價證券範疇,因此要遵守美國聯邦證券交易法的相關發行規定。消息一出,讓許多NFT發行人都頗感震驚。

法院案例介紹:
2023年2月23日,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對一件消費者對NFT發行人Dapper Labs提出的集體訴訟做出裁定,破天荒認定NFT是聯邦證券法定義的有價證券,因此准許集體訴訟的繼續進行。

本案中,Dapper Labs是發行NBA Top Shot “Moment”的發行人,Moment是NBA比賽亮點的數位影片剪輯片段,並被Dapper Labs鑄造成相關的NFT。Dapper Labs在自家擁有的數位平台上發行銷售Moment,想購買Moment的人必須在Dapper Lab私有區塊鏈(Flow Blockchain)上取得驗證,並只能在由Dapper Labs所控制的次級市場上為交易。

本件訴訟的原告主張Moment是有價證券,而Dapper Labs發行出售Moment違反了修訂的1933年聯邦證券法(下稱聯邦證券法)有關證券註冊的要求。聯邦證券法第5條要求發行人在有價證券發行及銷售前,應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出註冊申請,並經SEC核准後始得為之。但本案發行人Dapper Labs在發行及銷售Moment前,並未遵守有關應向SEC提出註冊申請的聯邦證券法規定。

本案的爭點即在於,Dapper Lab發行及銷售Moments的行為,是否等同於發行及銷售有價證券?法院審理後作出裁定見解:認定Moment是有價證券,因此允許本件集體訴訟繼續進行。

法院認定Moments是有價證券的重要因素:

本案法院認定Moment满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46年於SEC v. W.J. Howey Co案中用來判斷資產是否為投資契約類型證券的“Howey Test”的各種要件,即一個投資契约是以金錢投資於共同企業,並合理預期從他人努力中獲得利益。
  • 使用作為NFTs基礎的私有區塊鏈
法院發現Dapper Labs創建和控制Flow區塊鏈,用以記錄Moment的所有權、定價和交易信息。另Flow 區塊鏈「顯著地决定」Moment的使用,且Moment的價值與Flow 區塊鏈的持續成功有緊密關係。法院更發現Dapper Labs決定使用自己的私有區塊鏈,並限制Moment的交易只能在該區塊鏈上進行,即表示Moment的購買者須仰賴Dapper Labs的專業知識及管理努力。再加上,Dapper Labs透過出售Moment籌措資金以開發和維護Flow Blockchain。基此,法院認為這些事實滿足了「Howey Test」的「共同企業」和「他人努力」要件。
  • 宣傳材料及媒體對利潤的討論
本案中,法院又發現Dapper Labs的公開說明書等銷售材料,在客觀上使消費者於購買Moment時,會預期獲有利益。法院又發現,Dapper Labs宣傳Moment是購買者得透過購買折扣銷售的Moment套組,並透過Dapper Labs私有的次級市場轉售Moment取得豐厚利潤的手段。法院並引用了第三方媒體文章及第三方評論者的觀點,以表明購買者確實有獲得利潤的期待。基於以上事實,法院認為已滿足「Howey Test」中「利潤期待」要件。
  • Moment不是收藏品。
在Howey Test的「共同企業」和「他人的努力」的要件,法院認為,Dapper Labs對Moment所實施的限制,包括要求它們留在Flow區塊鏈上,並且只能在Dapper Labs的二級市場上轉售和交易,此作法將Moment與籃球卡和其他可自由出售和交易的收藏品做出區分。法院並表示,因為Dapper Labs控制著Flow區塊鏈,且Moment不能在Dapper以外的二級市場出售或交易,所以Moment不像收藏品,其價值並不會因其創作者是否繼續經營企業而保持不變。如果Dapper Labs倒閉,並關閉Flow區塊鏈,則所有Moment的價值都會歸零。此外,法院進一步指出,「Moment是獨特及(在定義上是)不可取代的」,然而,Moment與收藏品不同之處在於,「Moment購買者所擁有的,在本質上只是記錄在Flow區塊鏈上的代碼,並沒有轉移其他使用或展示圖像的權利。」

本案裁定的啟示
雖然本案法院作出上述的見解,但本件集體訴訟還在進行中,後續判決的結果直得觀察。當然,本案法院也指出並非所有公司提供或出售的NFT都會構成證券,未來法院是否會在認定其他NFT為有價證券,都是要依照個案事實具體分析。但從更廣泛的角度來看,NFT發行人不再能像以前一樣斬釘截鐵地說自己不是有價證券,而是應該審慎地跟律師討論,並且視情況做出相對應的必要調整。


(本文僅一般狀況的介紹及描述,非正式學術文章,亦非對個案的法律建議。讀者如有個案的法律建議需求,仍應獨立尋求律師提供建議。)